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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英:做一名好法官,是我一生的追求

发布时间:2023-08-23 来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也不确定,是否我的每一次判罚都是事情的“最优解”,但我很确定,我做出的每一次判罚,都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忠于法官的初心。”来自沙市区人民法院的赵文英,一生都在追求成为一名好法官而努力奋斗。在“确定”和“不确定”中,她已在审判岗位上奋斗了20余年,一路走来,在不同的人眼中,“塑造”了许多个不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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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韧细腻 她是义胆柔情的“法官阿姨”

    1997年,23岁的赵文英进入法院工作,此后大部分时间都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在有的人看来,她办理的案件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琐事,繁杂无趣的事情,但是这个过程中她却“乐在其中”。

    “能调则调,应调尽调”。“调解”是赵文英审理“家务事”的“内核”,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细腻又需要坚韧,还要耐心细致,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在纷乱的线索中理清思路。渐渐地,赵文英总结出了一套家事审判调解息诉的“独门绝技”——“小、快、准”。

    赵文英告诉记者,让自己印象比较深刻,也比较骄傲的,是办理的一个离婚案件。赵文英记得当时快春节了,一位爸爸带着女儿来起诉妈妈,当时问小姑娘什么想法,她就说不是很想爸妈离婚。

    原来,小女孩的母亲已经出走多年,此次回家是为递上一纸离婚诉讼,女孩父亲难以接受自己独自拉扯孩子长大后仍换来家庭的破裂,于是向法院寻求帮助。在调解、挽回女方无果的情况下,赵文英调整工作思路,优先考虑如何保障孩子的权益,她多次上门做工作,终于让女孩母亲同意一次性支付六万元抚养费。如今,女孩已经不负众望,在名牌大学的法律专业就读,希望成为一个像赵法官一样为民解忧的好法官。

    现在,在赵文英的倡议下,沙市区人民法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均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同时,还与妇联、信访、司法、教育等部门建立起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了强大的维权合力,依法优先保护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合法权益。

    剑胆琴心 她是踏实肯干的“拼命三娘”

    赵文英说,在生活工作中,自己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只不过是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女法官,面对多而繁杂的案件,既不能因案小而懈怠,也不能因案件疑难而退却,更不能因外界干预而畏惧,尤其是在危急时刻,必须坚定地选择奋不顾身冲在最前面。

    在一起离婚案件办理过程中,因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女方起诉后,法院调解离婚。给双方送达调解书的当天,女方家人纠集几十人赶到男方家,明面上是为拿回分割的财产,实则准备闹事替女方出气,男方也纠集数十人准备“应战”。

    情况紧急,赵文英接到电话后及时赶到现场,挺身站在剑拔弩张的当事人中间,虽身单力薄,但那股子正气震住了双方。她一方面要求男方将应分给女方的财物交给法官;另一方面,给女方家人做工作、讲法律,经过数小时的说服、教育,怒气冲冲的女方家人终于被我正义凛然的精神及不失人情味的关怀所感动,一场即将爆发的群体械斗得到平息。

    “剑胆中藏琴心,刚硬中显柔情。让法律通过法官之手彰显人性温暖”,正因为秉持着这样的办案理念,赵文英审理的二千余件案件,无一错案、超审限案件,每年审结的案件调撤率均达到65%以上。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赵文英说,自己也会难免遇到“说情”“送礼”的时候,对此,她始终坚持法官廉洁纪律要求,以铁的原则秉公司法,杜绝一切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人情往来。

    赵文英时常告诫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虽然物质条件没那么富足,但穿着这身衣服,就一定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一定要把“公”字写在每一份法律文书中,把“诚”字印在千万个当事人的心头,把“廉”字深深地刻在自己走过的脚印上,只有这样才能扶正祛邪、惩恶扬善,才能成为人民真正信得过的法官。

    廉洁可靠 她是靠谱放心的法院干部

    去年7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她手中。赵文英很感谢对方的信任,但其实这对于自己来说,只是做了分内该做的事而已。

    去年,赵文英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她说,荣誉是鼓励,更是鞭策,当法官是自己儿时的梦想,做一名好法官是她一生的追求。接下来将把荣誉当作动力,“归零”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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