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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司法局稳步推进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4-10-11 来源:

     

        荆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和改进矫正工作管理体系,着力从“四个规范”入手,纵深推进全市矫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规范组织管理,推进矫正制度标准化。一是理顺管理体系。由市司法局申请,经市编办批复同意,将荆州市社区矫正支队更名为荆州市社区矫正局,试行人民警察管理体制。同时,同步推进所属8个县(市区)矫正机构的更名核编工作,形成上下一致的管理机构和体制。二是落实“五个统一”。即统一接收程序。凡是被判处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刑、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类人员均由社区矫正机构统一接收,并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统一建档管理。全市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统一由县级监管中心登记、建档,做到一人一档,集中专人管理;统一分派机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户籍和居所情况,从有利于监管改造出发,统一分派落实到相应乡镇司法所;统一奖惩制度。根据社区矫正人员表现和乡镇司法所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并报市矫正局备案;统一宣告制度。除未成年矫正人员外,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宣告的程序、地点、人员、内容、事项、权利义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明确和统一。三是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建立执法活动考核评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核查列管专项行动,逐人核实名册、查对户籍,将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管理范畴。由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出台《荆州市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办法》,规范法院委托适前调查及入矫衔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体程序以及公安机关配合工作模式。

        二、规范源头治理,推进排查稳控社会化。完善基层社区网络体系,村以人民调委会、社区以综治工作站为依托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并与网格化管理平台对接;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在市、县(市区),乡(镇、农场)建立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并与地方维稳体系对接;完善排查和报告制度,逢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摸排,实行零报告制度等。积极在全市推广松滋市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中心做法,对包括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在内的12类特殊人群进行服务管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竿子到底”工作模式。

        三、规范学习培训,推进教育矫正常态化。树立“向学习培训要安全、要质量”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规范学习培训制度,推进教育矫正常态化、常效化。一是推行个案学习教育培训。督导全市各级矫正机构切实落实“一对一”、“多帮一”帮教工作机制。二是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实施思想文化、警示教育、法制知识以及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一至二季度,全市各地共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318人,推荐就业207人。三是建设公益场所。结合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社会化特点,大力推进思想教育型、技能培训型、帮教安置型“三型”公益劳动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教育基地46个、职业技能培训基地24个、公益劳动基地102个、过渡性安置基地4个。四是构建心理矫正培训网络。依托长江大学教科系力量,重点搭建三级心理咨询网络,长期开展矫正的培训、辅导及咨询工作。在市级建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在县市区和中心乡镇建立心理咨询室,在乡镇司法所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五是延伸帮困扶助培训触角。探索制定以帮助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低保、医保、劳保政策,帮助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并将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地方再就业培训体系。

        四、规范矫正执法,推进矫正监管信息化。与省内监狱系统对接,在全市各级矫正部门统一安装软件管理系统,及时传输、共享和掌握即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在矫人员的讯息,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搭建覆盖全市的司法E通监管平台,健全网上巡查制度,切实落实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天1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2次对矫正人员进行网上巡查制度。通过信息化平台,改变了以往“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的现象,填补了传统管理“真空”地带,实现了监所与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无缝衔接。同时,逐步有重点、有步骤地更换比手机功能更强大、更能保障个人隐私的电子腕带(俗称电子手铐)司法E通终端设备,对矫正人员实施更人性化、更有效的集定位、监控和约束于一体的矫正执法管理。今年3月底,在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公安县现场会议上,荆州市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做法受到与会领导和代表的一致好评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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