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荆州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据了解,荆州本次共清理287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宣布继续有效122件,修改48件,废止72件,失效45件。
据了解,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列入本次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目录的,有效期统一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拟继续实施的,部门应当于2015年6月30日前进行评估,并于2015年9月30日以前提请市政府重新公布实施。
2009年实行有效期制度以后,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经过审查、评估应当继续适用的,予以保留;列入修改目录的,由原起草部门或者主要实施部门负责修改,于2015年6月30日以前将修改稿报送市政府办公室。逾期未报送的,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江汉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