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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钱拒不履行 江陵法院跨省执行

发布时间:2019-09-10 来源:江陵县法院

    “这次异地执行,虽然路途遥远、天气炎热,但拘留了3名“老赖”,效果不错,再累也值了!”这位五十出头、头发已经花白的“老执行”脸上难掩舟车劳顿、超负荷工作后的疲惫,自豪地跟同事们谈论着此次的执行感受。

    2015年8月,被执行人李某和刘某夫妻生意周转困难,陈某与李某相识多年,既是同学又是朋友,见好友有难,陈某便借款20万元给李某夫妻,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时间为半年。然而,半年过去了,李某没有偿还借款。此后,陈某多次讨要借款未果,只好诉至法院,曾经的好友最终对簿公堂。江陵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刘某应在10日内偿还李某借款 2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今年7月29日,陈某向江陵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李某二人下落不明,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得知其在深圳的消息后,执行干警喜出望外,看到了执行的希望。

    警情就是命令,战机稍纵即逝。执行法官不敢有丝毫耽搁,迅速整编队伍、组建专班,远赴异地,开展执行。

    当日下午17点, 执行专班到达深圳,顾不上长途奔波的辛劳,直接奔赴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与当地法院的执行干警探讨案情后,共同确定了对李某案件的执行方案。第二天,通过走访调查和摸排了解,执行干警掌握了李某夫妇二人租住房的详细地址。但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李某二人拒不配合,明明在家中,却拒绝开门。执行干警在小区物业和楼管的协助下,开门进入室内,亮明身份后向李某夫妇二人送达了拘留、罚款决定书,并将其移送至当地拘留所。拘留所内,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联系家人,并交代其父母一定要按约定的时间到法院协调解决问题。

    考虑到同一时间立案的另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也身在广东,执行专班顾不上休息,从深圳辗转来到佛山。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佛山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欠湖北某工贸公司棉纱款102万余元未付,双方形成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还款方式和时限。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却玩起了“失联”。无奈之下,湖北某工贸公司向江陵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但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仍不主动履行义务。对于一个小县城的企业而言,102万余元的货款能否执行到位至关重要。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此次的佛山之行抓“老赖”势在必行。眼看千里之外的法院干警专程赶到佛山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被告的法人代表李某这才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在拘留所内,李某承诺,等司法拘留期满后,马上卖掉自己的房子偿还原告的货款,绝不敢再报侥幸心理拒不执行了。

    异地执行难度大、风险高,但只要案件有需要,江陵法院的执行干警们随时待命、绝不退缩。今年以来,该院多次赴外省开展执行工作,解决了一批执行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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