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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存锋检察长到公安县检察院调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08 来源:荆州市检察院

    5月6日,荆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存锋一行到公安县检察院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座谈会上,公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涛就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汇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深化思想认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每周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例会,研究案件,学习扫黑除恶文件及最新的司法解释与法律法规;就证据标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主动与公安局、法院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办案原则和方向,形成打击合力;争取领导与支持,在重要节点向县委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及市院汇报案件办理情况;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定人定责定时限,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强调“破网打伞”,将两件“保护伞”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检察故事;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在人员、经费、车辆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听完工作汇报后,汪存锋检察长表示,公安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扎实有力,贯彻落实洪湖会议精神及时全面,对指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研究整改,特别是对正在办理的两起涉黑案件十分重视,很好地贯彻了上级要求。

      对下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汪存锋检察长要求,公安县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聚焦办案,通过办案来体现政治站位,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主力军、主战场、主阵地、主职责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和坚持“两个维护”。要认识到扫黑除恶斗争的严峻、复杂和长期性,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要深挖、彻查,提升敏锐性和办案时效,做到既不凑数,也不拔高、降格;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做好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必须按要求移交;树立法治理念,坚守法治底线,充分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权利,依法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非法证据排查工作,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加大宣传力度,抓住亮点进行多层次、多阵地、全方位宣传。 

        据悉,汪存锋检察长还对该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四大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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