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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荆州区检察院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19-11-04 来源:荆州市检察院

    今年以来,荆州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职尽责,依法整治污染水源空气、破坏土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共摸排线索27件,立案19件,其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1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均被采纳并得到整改,实现了保护环境资源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双赢的良好效果。

    努力实现“水更清”。针对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督促被告人进行生态修复。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反映的沮漳河跨流域污染问题,联合当阳市检察院对河流沿线排污情况进行排查和水体检测,由当阳市生态环境局责成华强化工有限公司投资360万元完善了雨污分流、终端处理系统。密切关注畜禽禁养区黑臭水体污染问题,针对某镇生猪养殖户吴某某直接将粪便污水排进沟渠、污染周边环境,分别向该镇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目前,该生猪饲养场已关停。

    努力实现“天更蓝”。针对中心城区多家露天烧烤产生大量油烟、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该院经过多次调查取证,核实案情,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经过整治,相关商家均签订责任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针对全区在建工程多、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立案调查,向区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目前,相关部门已督促工地采取巡查整治、绿网覆盖、湿法作业等措施整改。

    努力实现“湖更美”。针对在龙山水库巡查时发现的大坝迎水面护坡险情,分别向相关部门和某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目前,水库大坝险情部位已抢修完成。针对2018年办理的菱角湖湿地风景园违规改扩建一案跟踪开展“回头看”,督促拆除了违章建筑,区政府已收回菱角湖经营管理权。

    努力实现“地更绿”。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要求,办理李埠镇知青农场违反农业用地规划案,分别向区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目前相关单位已书面回复,该院正在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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