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荆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您的位置: 首页 > 平安法治建设

检察长履行河长职责 推进“河岸同治”

发布时间:2020-04-13 来源: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荆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存锋作为市级河长在引江济汉工程荆州段带队开展巡河工作,对近期突出问题及巡河过程发现的新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

    汪存锋一行先后来到荆州区207国道和渠顶公路连接处施工现场及文旅区海子湖附近施工段面的问题点进行详细查看,听取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

    他指出,各级河长要加强监督、督办河长制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引江济汉工程保护范围内新建施工项目,要严格履行审批报批程序,杜绝影响和破坏工程安全或工程质量的行为发生;要坚持“河岸同治”理念,持续推进渠道两岸绿化工作,进一步改善河道两岸生态环境;要提升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利用河长微信群建立各责任部门沟通联动平台,保持信息联络畅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一般问题及时发现,重点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真正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汪存锋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水环境治理是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引江济汉工程荆州段各级河长应在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坚持做到巡河、防疫工作两手抓,统筹安排人员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防止出现管理漏洞,重点打击在河道非法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或医疗废物等行为,积极宣传发动渠道周边群众主动参与河道环境卫生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据了解,省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荆州分局在防疫期间积极联系地方“河长办”,在疫情值班、封闭管理、消杀防控、党员下沉等防疫工作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助力工程沿线疫情防控大局。同时,统筹兼顾河长制各项工作,做到防疫、巡河两不误。

    下一步,荆州分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继续把河长制中心工作与疫情防控重大工作同部署,突出疫情严防严治,生态同治理,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引江济汉渠水岸环境持续改善。

最新新闻
建议最低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版权所有 © 2020 荆州长安网       鄂公网安备 42100302000020号       鄂ICP备140000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