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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炼出庭公诉基本功,沙市区检察院出实招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沙市检察

    庭审是公诉人代表国家依法指控犯罪、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的重要活动,是展示公诉人公正司法形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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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庭公诉能力是刑事办案检察官最重要、最核心的本领,出庭公诉质效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

    2023年以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采取“观摩+评议”的实战实训模式,大力提升公诉人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能力,实现以学增智、以学促干,以队伍素能现代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零距离”庭审观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2024年1月3日,新年第二个工作日,沙市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新年第一期公诉案件观摩庭审活动,检察官庄严宣读了起诉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以视频形式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公诉意见,开展了法庭辩论,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悔罪服判。荆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沙市区检察院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了旁听。

    为进一步规范出庭支持公诉行为,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全面落实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公诉案件质量,提升公诉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沙市区检察院党组决定于2023年3月份开始在全院刑事检察部门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迄今已开展活动8期,分管院领导及刑事检察条线检察官全程参与了观摩庭活动。

    “把脉式”评议开方

    “公诉人知识储备足、案情熟,庭审辩论对辩护人提出的问题回应全面,针对性强。”

    “公诉人的庭审教育做得很好,作为旁听人员,我个人也受到了教育。”

    “公诉人当庭讯问的问题还可以更优化一些,要注意问题的封闭性、连续性。”

    庭审后,沙市区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开庭人员、旁听人员包括法官、承办民警等召开了评议会议,大家结合《庭审观摩评审打分表》,发表自己对庭审的看法,主要讲问题、讲不足、促提升。

    “我认为庭审是公诉人的基本功,是公诉人展示形象的最好舞台,必须高度重视。”

    “以前自己开庭,对自己的表现、他人对庭审的感受缺乏认知,自我感觉很不错,但实际上却很不足,庭审观摩让我清晰认识到了自己的短板和不足。”

    ……

    庭审结束后,该院第一时间组织检察人员召开庭审观摩交流会,与会人员对检察官的出庭表现进行了评议。评议内容涵盖法律文书规范化制作、庭审诉讼讯问技巧、举证方式等多个方面,大家对出庭检察官及助理的总体表现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了完善出庭公诉相关工作的中肯建议。

    作为沙市区“案件质量提升年”的重要探索之一,庭审观摩得到检察干警的普遍欢迎和认可,成效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肯定,对于提升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出庭规范和能力成效有目共睹。

    “精准化”总结提升

    “检察官助理能不能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哪些工作能做、哪些不能做?”“共同犯罪案件能不能同时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法庭审判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如何处理?”......

    在全面总结梳理观摩庭开展情况,特别是评议情况后,2023年11月出台《沙市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和加强出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并印发全院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从全面认识出庭公诉的重要意义到提出规范和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总体思路,再到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出庭公诉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庭前准备工作、规范公诉人庭审着装及基础礼仪、规范公诉人庭审用语、规范并强化当庭指控证实犯罪和庭外监督工作、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保障措施等6大类55项共计8400余字,全部结合基层检察院特别是本院开庭工作实际,提要求、指问题、教做法,对开庭中常见、易犯、惯性问题和瑕疵提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解决应对方式。该文件的制发,得到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的积极回应,已经成为规范和提升出庭能力的“工具书”“掌中宝”。

    2023年,在新模式的培养锻炼下,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一名检察官助理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

    2023年,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当庭认罪认罚案件达到93%以上。

    2024年,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庭审观摩及评议工作,并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做好深化文章,探索试行“观摩庭+推门庭”新举措,不断加大观摩庭覆盖范围,丰富案件类型,助推庭审工作从“个案优”向“全面优”转化,以观摩促规范、以观摩促提升,走出高质量公诉的沙检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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