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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县农村网格化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4-10-25 来源:
    关于公安县农村网格化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公安县委政法委  县综治办
     
        创新社会治理,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客观要求。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2014年内全省60%以上的农村实现网格化管理,2015年全省城乡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我县网格化管理自2013年启动以来,目前已完成网格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近期,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组成调研专班,对全县乡镇、村(社区)农村网格化管理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村网格化管理的主要特点
       (一)创新管理模式。按照“任务相当、管理便利、界定清晰”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居民分布特点和地域特征,按照“一村(居)一格”的标准,将全县328个村和45个社区(城区除外)划分为373个网格,辖区内所有道路、湖泊、山林、耕地、住宅、公共场所及设施全部纳入网格,实现了全覆盖。除斗湖堤镇社区外,全县共有网格化管理所、站389个(乡镇一级成立网格化管理服务所16个,村一级成立网格化管理服务站373个),统筹安排各自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员的任务指派、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一格两员”的要求,全县共配备农村网格信息员和网格信息管理员746名。我县网格化管理按照“分级配置事权”原则开展工作,一般问题由网格员解决,复杂问题由网格化管理站、所解决,上报的重大问题由县网格化管理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形成了以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为责任主体,以乡镇为管理主体,以网格员为服务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管理体系。
       (二)改进服务方式。按照“收集及时、内容准确、记录规范”的要求,集中开展网格信息采录工作,网格员入户对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和居民家庭进行摸底,采集人口、房屋、车辆等基础信息,填写《网格基础信息采集手册》,统一记录网格内各类人员情况、重要事件和服务工作情况。结合“三万”活动,将基础服务工作关口前移,服务延伸到居民家中,组织网格员、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发放《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公证法》等法律读本和调查问卷表,收集民情民意85条,慰问孤寡老人和困难户群众327人次,排查化解纠纷32起,做到一线收集信息、一线倾听民声、一线发现问题、一线解决矛盾,实现由坐等居民上门办事向主动服务群众的转变。
       (三)健全管理机制。各乡镇制定网格员管理总则、工作职责和纪律、信息采集准则、问题办结反馈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定期走访、主动服务、限时办结等工作方法,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坚持“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着力构建工作联动机制,将全县16个乡镇确定为公众诉求系统成员单位,及时收集农村居民的利益诉求,由县网格化管理中心梳理后,转相关部门解决,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完成基础建设。2013年以来,我县在省财政转移支付每村1万元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另行投入467万元用于农村网格化基础建设工作。各乡镇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成村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统一挂牌,完善工作场所设施,配齐办公桌椅、档案柜、专用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社管通等设备,铺设4兆光纤入村(社区),形成了县、镇、村(社区)三级管理平台体系。镇、村两级网格管理机构均可综合运用电脑、社管通、高拍仪完成信息查询、问题上报、接收指令、资料上传等工作任务,延伸了政府对基层社会远程服务和管理的触角。
        二、农村网格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网格化管理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新生事物,我县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网格员的认可度和社会知晓率较低。我县网格员均由村、社区干部兼任(斗湖堤镇社区除外),年龄45周岁以上的人员占60﹪以上,虽然经过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但仍有大部分网格员由于年龄偏大,接受能力较差,达不到相应的素质要求。部分乡镇对网格化管理重视不够,宣传力度不大,一些干部兼任网格员后工作任务繁杂,工作上主动性不强、服务意识缺乏,有脱离群众的行政化、官僚化倾向。调查发现,不少居民对网格化管理工作认知程度低,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网格员,网格员入户难现象十分突出;一些集镇社区的部分居民对网格员信息采集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出现矛盾纠纷和困难时,想到的不是网格员,仍然是找政府部门寻求解决。
        (二)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目前,我县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已基本形成,但该系统的信息资源还不够丰富,平台比较“空”。一是居民基础信息质量不高。全县农村居民近70万人,录入系统的居民基础信息不到15万人,入网率仅20%,信息的准确率也不高。二是系统内信息涵盖面不广。仅有人口、房屋、车辆三类信息,使用价值有限,达不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三是信息资源整合不够。公安、人社、民政、工商、卫计、房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没有有效整合,各部门信息的共享和更新不畅,难以满足网格化管理精准度、涵盖面、自动化的要求,影响和制约了整个平台功能的发挥。
        (三)网格员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欠佳。一是办公设施不健全。网格化管理的设备虽已完成安装,但少数村仍存在电脑系统不稳定和线路不通等问题,少数乡镇光纤没有全部入村或入村后不能与平台对接,影响网格员的工作。二是网格员待遇差。网格员和信息管理员均由治调主任和妇联主任兼任,待遇在原工资的基础上每月补助100元,难以满足网格员实际工作所需,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工作量不断增大。随着网格化管理的推进,将有更多的服务项目纳入网格化管理,政府部门向网格员派发任务量会逐渐加大,如果只给网格员增加负担,不着手改善工作条件和待遇,网格员的工作主动性、队伍稳定性将受到影响。
        (四)农村网格化管理实效不足。一是资源整合不够。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条块分割严重,未能有效整合形成资源共享机制,各方面的工作进村和社区后各自为政、各行其事,工作效率低、资源浪费。二是服务水平不高。乡镇部分村和社区人口较多,网格容量过大,网格员人数少,管理上显得力不从心,工作精细化程度不够。三是平台作用发挥不够。虽然我县出台了网格化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将16个乡镇纳入“联动群”,但各乡镇通过平台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到相关部门不多,平台协调部门快速高效处置问题的优势在农村网格中没有充分体现。四是工作停滞不前。各地农村网格化管理工作仅停留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采集方面,还没有全面开展便民服务工作,为民服务的实效没有显现,群众对网格化工作的认同感不高。
        三、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网格员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在村民居住地张贴宣传资料、设置网格员公示牌,逐户发放便民联系卡,增进群众对农村网格化建设和网格员职责的了解。通过公安电视台、《孱陵时讯》、政府门户网、公安新闻网等媒体,集中宣传网格化管理典型乡镇和先进网格员事迹。另一方面,注重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大网格员的培训力度,完善网格员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考虑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全面性,通过考核吸纳优秀青年、志愿者、下岗职工等进入网格员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加强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一方面,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尽快完成居民扩展信息模块的开发,建立规范统一的社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扩大信息系统涵盖面,提高精准度,促进高效便捷运用。另一方面,要加快信息共享步伐。加快社会管理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平台项目建设,推动各部门专业信息系统与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有效对接、综合集成,尽早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信息交互共享”,为党委政府及时准确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提供支撑,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性作用。
        (三)改善网格员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一方面,形成网格化管理设备维护和管理机制。乡镇要指派懂电脑技术的专人负责网格化设备的管理,为维修设备故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加强对本乡镇网格员的培训,确保网格员能熟练操作设备。网络运营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网格化线路的维护,确保线路畅通。另一方面,适当提高网格员的工资待遇。农村网格员工资实行包干制,每村每年0.5万元至1万元。或借鉴外地做法,在适当提高工资的同时,实行绩效考核,按照“每户每年1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乡镇所在社区的网格员,考虑到其工作量较大,管理相对复杂,建议按照县城区网格员工资标准解决工资待遇。
        (四)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效。一是强化部门资源整合。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工作原则的基础上,组建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打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工作条块分割,将已经进入村、社区的工作尽可能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人员和信息资源对接。二是调整网格大小。按照“一组一格”的标准划分我县农村网格,适当增加网格员的人数,缓解网格员工作压力,提高服务管理的水平。三是增强工作联动性。通过建立健全一套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限时办结、认真反馈的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召开公众诉求单位联席会,利用“社管通”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网格员和职能部门工作状况的“电子监察,痕迹管理”,促进公众诉求系统的规范运行。四是开展便民服务。对当前农村和社区已开展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由相关部门制定出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对网格员进行软件操作和业务办理流程培训,实现涉及公安、民政、人社、住建、林业、卫计、畜牧、药监、供电9个部门29个下沉项目与网格化平台对接,让城乡居民尽快享受到网格化管理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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