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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9-23 来源: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市维稳办、荆州市信访局就维护社会正常管理秩序联合发布通告。

      通告要求:坚决遏制“堵门、堵路、堵工地,闹访、闹丧、闹医、闹学校、闹法庭”(简称“三堵五闹”)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对有“三堵五闹”行为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策划者、煽动者、操纵者、幕后指使者、直接参与者、借机敛财者、印制违法传单标语者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的,从严打击,并移送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通告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责任,敞开大门接访,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切实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维护其合法权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益,尽量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合理诉求,集访代表不得超过5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三堵五闹”预警性信息,对提供信息、检举揭发的个人,政法机关将予以保护,一经查实,将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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