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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将至,湖北省纪委通知:严禁干这7类事

发布时间:2019-04-29 来源:湖北日报

    五一端午将至,4月24日,省纪委发出通知,严明“两节”纪律要求,强调“七个严禁”,持续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即——

    严禁违规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通知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违规收送“天价烟”“高档酒特殊定制版”、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私车公养、利用空白公函违规公务接待、在隐秘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

    通知指出,要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省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行动举措》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

    端午节前,各地各部门要重点针对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滥、一票否决不规范、统计造假、“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查处通报一批突出问题。

    通知强调要强化节日纠“四风”的责任落实。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监督举报电话:027-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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