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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市委政法委出台全市政法系统“保企八法”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

    近日,市委政法委印发《全市政法系统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八项制度”》,要求建立包保联系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诉求快速办理制度、涉企执法司法监督制度、会商协商制度、宣传引导制度、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制度“八项制度”,全力当好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奋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包保联系企业制度

    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家民营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排忧解困。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建立政法机关与工商联、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政法各单位结合职能,及时制定解决措施,支持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
    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

    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中选聘不少于十名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监督,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回复。
    建立诉求快速办理制度

    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集中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箱,市委政法委成立“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科,对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受理的诉求,按照有关流程进行甄别、交办、移送和督办,形成“分类处置、限时办结、答复认定、办结回复”的工作闭环。
    建立涉企执法司法监督制度

    对重大涉企涉法涉诉问题,由党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领衔督办,全程跟踪问效,政法各单位依法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审查备案制度,加强执法司法监督,指导、督促办案单位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建立会商协商制度

    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健全政法机关会商协调制度,在保证审判、检察、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协调解决涉企重大疑难案件或重大问题。
    建立宣传引导制度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采取每年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举办一场演讲比赛、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选树一批典型人物等形式,多维度宣传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制度

    采取第三方测评与政法单位内部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各县(市、区)政法系统开展一次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数评估,发布评估结果并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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