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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拘留、罚款……荆州法院重拳出击

发布时间:2023-08-23 来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执行工作调度会精神,加大全市法院强制执行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荆州两级法院重点聚焦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启动“荆楚雷霆2023”荆州专项执行行动。

    专项行动自8月上旬至10月底,为期两个月。在专项执行行动开展期间,将充分利用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用足失信限消、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执行利剑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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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荆州中院打响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攻坚战

    一起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件,随案移送的扣押车辆为套牌车,没有合法的车辆登记信息,造成财产处置长期受阻。

    “荆楚雷霆2023”荆州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以后,荆州中院经向武汉、荆州两地车管所核查,确定处置思路,经评估后,终于将该套牌车处置完毕,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一起长期未结没收个人财产案件得以执结。

    无独有偶,另一起执行案件僵局也在近期顺利化解。一边是开发商要给付工程款,一边是施工方在收取工程款后应履行开票义务。双方僵持不下,甚至互相保全财产,造成案件僵局。8月10日上午,荆州中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对荆州某楼盘316宗车位进行交付,让中民公司可以通过变卖车位来履行开票义务。经荆州中院、沙市区法院协调,该楼盘公司也同意暂不查封800多万元的车位,多宗关联案件由此化解。

    荆州中院以提高执行质效为导向,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执行行动,形成震慑和示范效应,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荆州中院超长期未结案件已结案8件。

    2.重拳出击强执行 彰显力度保民生

    近日,荆州区法院积极组织开展“荆楚雷霆2023”专项执行行动,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2019-2021年期间,包工头杨某雇佣农民工胡某等三人在某建筑工地上为其工作,工作完成后,杨某向其三人出具了欠条,但之后便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欠,三人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荆州区法院弥市法庭。判决生效后杨某仍不履行义务,三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弥市法庭执行干警多次对杨某进行催告,杨某虽口头表示愿意配合,但实际却仍以各种理由推脱。

    为维护司法尊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弥市法庭决定以此次雷霆行动为契机,对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8月7日中午12时许,杨某经传唤来到荆州区法院,弥市法庭庭长彭刚首先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会面临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后果,且由法警为其戴上了“银手镯”。杨某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要求与几位申请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商量还款计划,同时通知家人赶紧筹钱。

    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三位农民工与杨某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当场执行完毕1件、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2件,三起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荆州区法院于今年4月积极启动执行攻坚“雷霆行动”以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惩戒措施共23人次,执行到位金额达3100万余元。自8月4日召开执行攻坚推进会议以来,荆州区法院已执结涉农民工追薪案件3件。

    同时为有效发挥执行程序中司法拘留的震慑作用,荆州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中柱主动与荆州市拘留所接洽,就强化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以惩治为手段、以履行为目的、以惩治促履行”,形成执行攻坚的合力进行了深度交流,并在市拘留所设立了执行法官工作室。

    3.强制执行有力度 依法拘留显成效

    八月的阳光,炙热的清晨,飘展的红旗下,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法警大队共30余名干警已经列队完毕,整装待发。

    A组队员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线索来到某小区院内,却扑了个空,但执行法官通过向其弟弟释法明理,希望他能配合法院工作。而后通过被执行人弟弟联系上被执行人,要求其两小时内到法院接受问询。

    另一边,B组的第一战更加坎坷。车辆在路途中突然爆胎,队员只得紧急呼叫后勤支援车辆,同时安排一部分人分乘其他车辆继续完成任务。紧急换胎后,B组在接下来的任务中,又遭遇被执行人家中的恶犬、在蜿蜒乡径上徒步时发现鞋底走掉了等一系列有惊无险、哭笑不得的“糗事”,但执行人员的脚步并不会因此有半分迟疑。

    在重新调整方案部署后,后续行动开展顺利,被执行人均被成功拘传到法院。

    执行法官一一与被执行人谈话,了解是否有履行计划,对有和解意向的被执行人组织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谈。

    对能当场履行债务,或能履行大部分债务的被执行人,经院长同意,本次行动不再拘留,但对于那些依然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坚持一拘到底。

    “荆楚雷霆专项活动主要是针对有拖延执行、逃避执行、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只有采取雷霆手段,才能制裁一批人,震慑一批人,警醒一批人。”沙市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超表示,拘留不是目的,而是通过这种方式,执行攻坚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涉案总标的一百余万,通过组织和谈、强制执行,执行到位50余万元,当场5个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有力的兑现了胜诉权益。而剩余3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被依法拘留至荆州看守所,他们将在看守所里度过十五天。

    4.打击拒执犯罪 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双方均为市场主体的案件,为申请执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燃眉之急。

    原告公安县某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安某木业公司)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柱某开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公安法院审理后,于2019年6月18日送达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载明:石柱某开发公司应于2019年8月30日前给付公安某木业公司款项17.8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72万元。

    此后,石柱某开发公司届期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公安某木业公司遂向公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石柱某开发公司在当时确无履行能力,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11月23日,该案恢复执行。本次执行中,当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执行和解协议。公安法院依据协议约定解封公司唯一股东汪某某个人名下不动产。但在不动产解封后,汪某某并未将不动产变价款用于履行该案债务。执行干警推动当事双方达成第二次执行和解,约定增加被执行人2万元违约金。可石柱某开发公司及汪某某依旧未按期履行和解协议载明的义务。

    2022年底至2023年6月间,公安法院不定期调取汪某某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流水明细,发现于今年6月其银行卡账户内的流水金额足以赔付申请执行人的款项,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23年6月15日,执行干警遂将该线索移送公安县公安局。随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实相关情况,并将汪某某列为网逃人员。8月8日,汪某某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落网。落网后,汪某某主动联系公安法院执行干警,于当日分两笔履行该案全部债务。自此,该案圆满执结。

    据悉,公安某木业公司为乡镇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依赖资金流动,执结款的收回为其销售与用工提供了保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公安法院在诉讼、执行过程中,积极向该公司宣讲法律知识,帮助其防范合同风险,以法治手段保障合法权益。

    5.执行服务 “一站式”跑出执行加速度

    为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打通执行服务“最后一公里”,荆州两级法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执行事务中心,搭建一站式执行事务服务窗口。

    “执行事务中心”将执行事务性工作一站式、集约化办理,促进执行事务提档加速,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的执行案件全流程服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今年3月,沙市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4号窗口增设了“执行事务中心”。试运行半年以来,执行事务中心共收案1402件,和解178件,执行完毕362件,与诉讼服务中心形成“双中心”驱动的为民服务体系,让当事人“走进一个门、事务一站清”。标志着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管理和司法服务进入了新阶段。

    石首法院今年1-6月共接待案件申请人2000余人,登记立案800余件,信息采集1000余条,接待电话及现场案件查询1000余人。查控组完成800余件案件的线上财产查控,反馈财产线索1000余条。通过电子集中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800余份。完成外地法院委托办理事项600件次,平均办理期限为8天,办结率为100%,发放案款1.12亿元,个案平均发款周期从20天缩短为10天。

    截至目前,公安法院已通过“一体化”程序处置财产29件,其中涉不动产11件、涉动产18件,不动产处置平均用时50.6天、同比缩减8天,动产处置平均用时34.3天、同比缩减10.4天。

    敢啃“硬骨头”,才能打好执行攻坚战。接下来,荆州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借助府院联动、信用体系建设等机制,不断改进执行方式方法,祭出重拳惩戒“老赖”,推动形成“人人讲究诚信,个个践行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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