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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服务理念 履行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4-10-23 来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是法律监督者的监督者,是为本院全面建设提供纪律保障和全院干警提供纪律规定服务的监督部门,监督是主责。笔者认为,基层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在服务中强监督,在监督中求实效。

        一、敢于担当,明确服务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执政就要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各级纪委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必须尽己之责、担己之任。坚守政治担当,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的担当、服务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应该在具体工作中充分体现担当精神。

        强化服务意识。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是执法办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处于服务保障地位,既要确保本部门纪律规范的监督服务到位,又要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法律监督制约到位,因此确立和强化纪检监察干警的服务意识十分重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引导全院自觉接受监督,形成预防腐败上的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不必为的氛围。

        明确总体目标。检察机关的办案干警处于反腐倡廉的风口浪尖上,经常面对的是违法犯罪人员,经常接触的多数是社会阴暗面,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该把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工作放在违纪预防上,力保实现检察人员无违纪、执法办案无违法、行政管理无责任事故的“三无”目标。

        明确分类任务。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科学预防三大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作了部署。笔者觉得,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 “六大任务”上履行好监督职责。履行监督职责的最高境界,就是通过“六大任务”的完成来确保“三无”总目标的实现。

        二、牢记责任,提升服务质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两个责任”,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责无旁贷。纪检监察部门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知其责、明其责、规其责、宣其责。

        知其职,思想上高度自觉。在当前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依然严峻的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紧跟中央步伐,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为院党组当好参谋,推进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来抓,突出抓好作风建设、选用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权力制约、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等重点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机关党委、党支部、科室(或业务小组)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反复讲、重锤敲,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凝聚起担当主体责任的共识。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

        明其责,制度上厘清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建立本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两个责任”进行了“明分”,明确党组与纪检组和监察室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本分,使二者的责任更加分明,且与其地位和职权更加匹配。还要对机关党委、党支部、科室(或业务小组)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行明晰,以保证全院各级负责人个个胸中有目标,人人肩上有担子。

        规其责,机制上规范责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业务追求规范化的步伐会越来越大,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承办部门,既要对全院责任制实施进行规范,也要对自身的监督责任进行规范,避免责有明晰、落实无序、实施随意的局面。对全院责任制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工作研判机制、责任传导机制、考核追究机制。对本部门工作,要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监督规划与决策程序、组织机构、业务流程、规章制度和监督控制等方面进行梳理,制度规范,从而保证监督工作实施的经常化、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表单化、数据化,克服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工作简单化、肤浅化、随意性。

        宣其责,协调上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在全院宣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将纪检监察职能回归到“专门监督部门”的定位上来,纠正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状况,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执纪监督的主业上来,强化对监督者的再监督,检查者的再检查,切实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要加强监督工作的宣传,让全院干警知晓监督重点、监督事项、监督途径和问责办法,从而形成履行职责的自觉、遵守纪律的自觉、接待监督的自觉,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监督职能。

        三、勇于履责,树立监督权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是院党组和检察长的“眼睛、拳头、参谋”, 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纠正问题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硬功夫。要勇于履行责任,在服务中树立监督权威。

        当好“千里眼”。 用雷达波查问题,用放大镜找问题,用“病毒库”扫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服务全院干警的关键,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预防为主,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主动发现问题。平时纪检监察干警要多到科室(或业务小组)去走一走,看看干警在干什么?多与干警聊聊天,掌握干警在想什么?多分析干警思想状况,知道干警需要什么?多检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清楚难点、重点和焦点是什么?

        多用“婆婆嘴”。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不能等问题上门,应该主动出击,多用“婆婆嘴”,搞好宣传教育和提醒引导。要通过院务会、科室例会、集中教育、组织生活等时机,利用门户网站、局域网、院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宣传和温习纪律规定,让大家时刻绷紧纪律的弦。主动参加科室的会议,学习有关规定,讲评守纪情况,引导廉洁自律。平时发现干警有违纪违规言论和迹象时,要及时纠偏;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干警,要迅速采取约谈或者诫勉谈话的方式,提醒其注意形象、纠改不足,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善当“参谋部”。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监督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得不到党组的重视和支持,必定一事无成。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向党组汇报上级的要求、部门的工作、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的打算,让党组成员知道阶段工作重点和纠改问题的措施,支持配合工作。要及时向党组提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制度的建议,以保证制度规定落实到位。要对科室(或业务小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搞好指导,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正确方向。

        用好“撒手锏”。监督的权威来自于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敢于得罪人,善于纠不足,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和存在不正之风的科室,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尤其是科室“一把手”的责任。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出现监督不到位情形的,追究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决不护短。

        四、善于创新,提高监督实效

        任何工作有创新才有活力,基层院纪检监察部门更要勇于改革、敢于担当、善于创新,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当前要在四个方面有创新。

        一是党风廉政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创新要将无时没有、无处不在作为目标,在实施好“廉政教育日”、专项教育整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基础上,要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办好大到教育基地、文化长廊、书画影展、廉政壁画等设施,小到电脑廉政桌面、廉政鼠标垫、官方“双微”的廉政栏目等。

        二是岗位责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致力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认真执行好年初签订责任状的“诺责”;定期开展的“督责”;年底科室责任人的“报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核责”,全院干警大会进行“述责、问责、评责”。以保证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和执行。

        三是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一项非常好的预防和纠错机制,但从基层院运行情况看,还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在创新运行、发挥效能上下功夫,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

        四是检务督察机制。从高检院2007年10月下发《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已有8个年头,实践证明,检务督察是违纪预防、治庸问责、检令畅通的好措施。当前基层院要在检务督察的实施、纠改问题的严肃性、督察结果的运用等问题上创新,以保证检务督察机制真正发挥治庸问责的作用。

        要通过积极的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工作达到“四变”的要求: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变“院里压担子”为“自己挑担子”。二是提升履责合力,变“独角戏”为“集体舞”。 三是拓宽问责渠道,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四是突出监督重点,变“普遍撒网”为“重点突破”。

                                                                           (松滋市检察院  史晓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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