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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在高危行业领域首次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2019-07-05 来源:市人民政府网

       今年,《荆州市安委会关于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出台,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通过发挥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助于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与保障能力。

       荆州市企业面广量大,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诸多风险隐患。推进安责险有利于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增强企业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能力,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长期以来,职工工伤保险社会认可度较高,但企业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工伤保险金难以满足相应的赔偿、善后补偿等需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也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安责险作为工伤保险的有效补充,可起到优势互补、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根据《意见》要求,要以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防补结合,重在预防;结合实际,提高效能;浮动费率,激励约束。要求在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全面覆盖。

       《意见》明确实施及保障范围。在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和应急抢险救援费用以及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危行业领域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市应急管理局会同保监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危行业领域市级主管部门,指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记者王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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