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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的浙江实践

发布时间:2014-10-17 来源:

           这是一片创造奇迹的土地。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浙江人敢于创新,勇于改革,把一个资源小省建设成为市场经济大省,经济发展领跑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连续13年和29年居全国省区首位,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模范生”。

      这是一片改革创新的土地。

      2006年4月25日,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下,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

      习近平指出,建设法治浙江,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八年砥砺,八年奋进。八年来,浙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依法执政水平明显提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取得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经济发达地区法治先行先试的新路子,成为全国公认的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在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同样跻身“中国模范生”行列。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说,建设法治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下去,做好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这篇大文章。要把省委当前正在全力推进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作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推动浙江省的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浙江力量。

      金秋十月,硕果累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前夕,《法制日报》记者在浙江采访,力图探求法治浙江经验,为即将全面推开的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地方样本和借鉴启迪。在东海边,在西湖畔,在山阴道上,在括苍山下,在山水如画的浙江大地上,记者听到了一个个厉行法治的美丽故事,看到了一幅幅市场法治同行的和谐画面,寻到了一个个经济发达地区法治先行的浙江答案,感到了那一声声建设法治中国催人奋进的鼙鼓。

      八年来,浙江努力追求依法执政。在习近平重要论述指导下,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服务大局、循序渐进、强化基础、法治为民的“浙江经验”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浙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文化昌盛。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率先发展市场经济,深深体会到法治对于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性,期盼创造一个更加有序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来保障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十一五”时期,浙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改革的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建设法治浙江,以法治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历史重任就这样落在了十一届省委肩上。2006年4月25日,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下,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了法治浙江建设的十大任务。

      ——这是承前启后、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

      ——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浙江的具体实践;

      ——这是经济先发地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理经济社会的先行先试。

      在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过程中,习近平反复强调建设法治浙江必须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指示精神,浙江省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完善了省委议事规则,出台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文件,健全了议事决策机制,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决策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党委重大决策的必要程序,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浙江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八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开展了5000余项专题监督,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浙江建设。

      浙江省重视人民政协作用,扎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1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明确了会议协商监督、民主评议监督等十种监督形式。2014年,首次开展专项集体民主监督,以助推“五水共治”为主题,三级政协联动,万名委员同行,提出意见建议4728条。

      浙江省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改革,依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从1988年台州市椒江区试点开始,浙江省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已有26年历史,目前,全省已有901个乡镇全面推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浙江探索的党代表提案制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写入了党的十八大报告。

      嘉善县是全国唯一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注重对县委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建成了职权目录清单、风险防控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清单等“三份清单”,被称之权力公开监督的“嘉善样本”。县实验小学校长沈建华说:“无论官大官小,包括一把手在内,只有人人都接受监督,人人都遵守法律,才谈得上建设法治社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提高了对建设法治浙江重要性的认识,把法治浙江建设纳入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总体布局,不断健全深化建设法治浙江的体制机制。

      浙江省省长李强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倍感亲切、深受鼓舞。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要继续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让法治成为浙江改革发展的重要资源,努力为浙江创新创业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八年来,浙江省在法治浙江建设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了以“党委领导、服务大局、循序渐进、强化基础、法治为民”为特色的“浙江经验”。

      党委领导。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根本保证。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牵头抓总,听取汇报,研究问题,确定重点,确保法治浙江建设的正确方向。领导小组在省委办公厅设立办公室,由省委办公厅主任兼任法治办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考核监督、创建考评等工作。

      服务大局。浙江省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省委中心任务,引导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循序渐进。浙江既着眼长远,又立足省情,主动把做得到的事情积极做好、做出实效,法治建设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率先举行地方性立法公民听证会,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率先发布县域“法治指数”,率先推行“阳光司法”指数测评,率先在全省所有行政村设立村委监督委员会……

      强化基础。从2009年开始,浙江省连续三年专题部署,出台文件,固本强基,强化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结推广“参与式预算”、“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等新做法,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工作向基层延伸。

      法治为民。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落脚点,在全国率先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把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定权利一步步落实到位。普法、律师进社区、村村配备法律顾问等载体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已成为许多公民的习惯做法。

      八年来,浙江努力追求科学立法。以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先行性立法居全国前列,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机制创新,民主立法,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重视地方立法工作。2003年8月4日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立法是法治的基础,立法要为发展服务,立法要有地方特色,立法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立法要体现时代性。要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转变为立法。立法不在于多,而在管用。地方立法必须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发挥其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

      “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浙江人勇立潮头、敢于改革,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更早更多地遇到了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浙江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指示精神,立法机关同样勇立潮头、敢于改革,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探索以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建设法治浙江八年来,浙江已基本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至2014年9月底,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352件。这些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为浙江的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人民幸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目前,浙江省共制定先行性立法100余件。这些地方性先行立法,从浙江先行先试的改革实践中吸取营养,大胆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国际通行做法,针对性、可操作性兼具,使浙江许多先行先试的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改革发展到哪里,地方立法就服务规范到哪里。近年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四大国家战略”先后在浙江拉开改革大幕。浙江省立法机关积极通过立法推动“四大国家战略”依法实施。

      浙江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融资活跃。2013年11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规范民间融资的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促进了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

      在地方立法中,浙江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2009年6月,出台全国第一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确立居住证制度,依法保护了二千多万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4年1月,根据中央精神,第一时间修改地方性法规,使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确实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在地方立法中,浙江省敢于改革、善于创新。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立法理念、立法模式、立法技术、立法程序和法律制度产品,探索建立起30多项立法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立法制度链条,解决了转型期社会遇到的新问题,破除了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规范和完善了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改革发展新举措。

      沈小玲是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自从2013年1月省人代会上领衔提出加快制定《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的议案后,就与这一条例结下了不解之缘。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下,她与其他代表一起多次下基层调查研究,参加专题研讨会,在一年多时间里,历经了条例从草案初审、二审、三审直至通过的全过程。“每次都在逐条抠条文,第一条没确定,绝对不会去讨论第二条。”这位中学女教师说,“看到老百姓的心里话被写进了条例,我心里特别有成就感。”

      “省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这是我们今年开始尝试的一项新做法,目的是使立法接地气,解决实际问题。”省人大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还向全省8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同时发出短信,动员参加“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得到了积极响应。

      召开立法听证会,建立立法专家库,在网络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立“永不落幕的地方立法听证会”……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中,浙江省创新迭出、异彩纷呈。

      2000年7月29日,西子湖畔杭州大华饭店,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举行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立法听证会。

      “通告发布后,反响非常大,120多人报名参加。按照报名顺序,兼顾所持观点、所在区域、利益群体等因素,最后确定18位市民作为听证陈述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回忆说,虽然那天天不作美,下着瓢泼大雨,但会场内不同意见针锋相对、激烈辩论;会场外院子里,站满了从各地赶来的消费者,打着雨伞,一边看大屏幕上的实况直播,一边大声发表着自己的观点。

      充分听取各方民意,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将调整范围扩大到医患关系、商品房领域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领域,对消费者争议小额仲裁、精神赔偿等敏感问题,也一一作了具体的规定,被媒体称之为中国最保护消费者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还因此获得了我国首次设立的“3·15”贡献奖。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不断推进,浙江省的地方立法更趋科学民主。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12年进入修订程序后,先后有五千余名市民参与修法,创造了该市人大立法史上多项首次: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首次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首次实行三审制和隔次审议、首次进行立法前评估……历时两年,这一条例的修订,成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

      八年来,浙江努力追求严格执法。从政府自身改起,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在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人性化执法,逐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重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工作。2006年4月25日在省委全会上,习近平指出,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要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指示精神,历届省政府都注重政府自身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在义乌市佛堂镇采访时,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该市就启动扩权强镇、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把原来由23个政府部门行使的2163项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获得了良好效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指示精神,本届浙江省政府2013年1月组建后,承诺要把浙江建设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随即启动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省行政许可项目由原来的1617项减少至998项。今年6月,在国内率先建好行政权力清单、浙江政务服务网等“三张清单一张网”,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由原来的1.23万项行政职权缩减至4236项,把省、市、县三级4000多个政府机构的政务资源一网串起,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督功能于一体,老百姓可足不出户,只要轻点鼠标,就可实现服务零距离、办事一网通。

      在浙江最南端苍南县的霞关镇,渔民陈维颂从社区拿到船员证,笑逐颜开。他对记者说,镇上大部分居民是渔民,过去办船员证,得跑四五百公里,到省城杭州审批。浙江政务服务网开通后,只需在社区登录网站,将资料发给省海洋渔业局,不出10天,就在家门口拿到了船员证。

      “要是在过去,工商,税务……所有行政审批部门跑下来,至少得两个月。这次,只用了两天。”在杭州市余杭区“市民之家”窗口,姚先生拿着刚刚领到的营业执照,感慨万千。一旁的区工商分局企业科副科长宋晓波解释道,效率来自改革。自审批制度流程再造之后,现在申办企业,只需一个窗口就可并联审批、多证联办。

      “我们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追求人性化执法,寓管理于服务,努力提高行政效能。”省工商局负责人介绍,浙江依法改革,实行经营资质和主体资质、住所和办公场所的有限分离,全省已办理“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企业8000余家,网上注册企业1万余家。首创“工商金融服务通”,政银联动,网上验资达300亿元。以“小改革”释放市场经济“大活力”,以日常监管倒逼企业自觉自律守法经营。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政府的这些自身改革举措,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建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浙江是水乡泽国,省名两字都是水字旁。谁能想到,这一方流淌着大江小河的大地,却面临着水资源短缺和污染的尴尬。2013年1月,浙江省推出“五水共治”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制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主动履行执法职责。

      浙江省环保厅在全国率先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建立起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环保执法责任制。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去年6月,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出台后,浙江省立即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创新机制,强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执法力度大为加强。

      “哪些案件需要移送公安?环保笔录如何做?违法证据如何固定?对这些,我们都进行了细化,以方便基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负责人说,今年上半年,全省环保监察系统向公安机关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数量达489件,占了全国移送数总量861件的半数以上。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省共有147件案件290人因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

      千难万难,“拆违”是天下第一难。浙江省开展“三改一拆”行动以来,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权力背景、金钱背景,还是宗教背景,凡是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拆除。自开展“三改一拆”行动以来,已拆违2.45亿平方米,新增可用地24.29万亩。“三改一拆”拆出了发展空间,改出了优美环境,练出了一支“狮子型”干部队伍,打开了通向美丽浙江、美好生活的幸福之门。

      浙江省公安系统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努力建设“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湖州市公安局警务e广场网页上,该局每天都在这里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市公安局长金伯中告诉记者,当事人凭案件编号,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随时可查询案件进展。该系统开通一年多来,已有6万人次在这里查询过信息,公安执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高。

      今年2月,浙江省政府率先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和主要评价指标。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浙江标准”从行政管理体制、行政行为规范等6个方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评分时,政府内部评价占50%,专业机构评估和社会满意度测评分别占35%和15%,专家和普通群众有了一半话语权。

      浙江政务网上辟有投诉窗口,市民想投诉哪个部门,只要根据导航指引,填写信息提交即可。阳光投诉的背后是完备的咨询投诉处理系统,目前,全省有1万余名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定时登录政务服务网后台,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公众咨询投诉。监察机关也有专人在线值班,监督市民投诉处理进展。

      八年来,浙江努力追求公正司法。客观性证据审查、阳光司法指数、网络司法拍卖、裁判文书上网……以公开公平促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重视公正司法工作。2006年4月25日在省委全会上,习近平说,人民群众看我们党、看我们的政权,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我们法院、检察院办案是否公正、高效,有无贪赃枉法。不要忽视一个微小的案件,一个人一生很可能只接触一件案件、进一次法庭,但会影响一个人对整个司法机关的认识,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八年来,浙江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指示精神,努力追求公正司法。

      10月11日,在瑞安市人民法院民庭,江西籍民工周立波从法官余海瑞手中接过12800元,神情显得有点激动。他对记者说,原以为与本地老板打官司,赢的希望很小,连律师都没请;没想到从递进诉状到拿到判决书,才一个月,就赢了官司,拿到了工伤赔偿款。

      也是在瑞安法院,记者旁听了一起盗窃案件的审理全过程,对照盗窃案件量刑标准,刑庭法官李廷锁和合议庭成员合议后,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陈法官说,8万元的盗窃案件,这几年都这么判的。

      为公平公正断案,浙江省法院探索规范法官裁量权。比如针对盗窃、抢劫、伤害等常见多发犯罪行为,根据不同情节设置了相对统一的量刑标准,防止同案不同判。该项改革举措实施以来,因量刑不一带来的上诉、抗诉和缠访明显减少。

      2013年上半年,浙江省相继纠正了杭州两起发生在十多年前的错案,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很大震动。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说,在100个案件中,发生1个错案,虽然比例只有1%,但对当事人来说是100%。99个正确的案子累积起来的司法公正形象,都会受到严重损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预防类似错案再次发生。

      去年下半年以来,浙江省委政法委出台预防冤假错案33项新制度。省公安厅取消打防控考核,取消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退查率等不科学不合理的排名通报。制订出台防范冤假错案17项新制度,从现场勘查到命案侦办,对每个执法环节,都依法进行规范。省检察院推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制订菜单式的审证采证标准,改变以往重口供轻物证、书证等的习惯做法,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来审查判断案件事实,防止依赖口供导致冤假错案。省高院剖析了发生冤错案件的特点和教训,提出了11项对策,出台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补充程序等新规定,联合公检法司出台意见,保障服刑人员的申诉权利。

      吸取杭州错案教训,浙江省注意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来自省高院的统计数据表明,2013年,该省各级法院审结刑事案件8.63万件,其中审结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1万余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万余人。但对3.38万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也依法从宽判处缓刑。

      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实行“每案必提”,审查逮捕案件时,每个案件都要当面提审犯罪嫌疑人,认真听取辩解及有无刑讯逼供反映,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来自省检察院的统计数据表明,最近5年,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5564件,监督撤案2154件,纠正漏捕4497人,纠正漏诉7832人,通过健全强化法律监督,努力做到不枉不纵,维护司法公正。

      “顺哥,今天我一整天都在厂里上班……”临近下班时分,临海市东湖村社区矫正站陈冬顺接到社区矫正人员小杨打来的电话,笑着鼓励两句后,他翻开社区矫正日报告登记簿,记下这情况。

      “小杨来自安徽,因盗窃被抓,在浙江无亲无戚,无住所无工作,要是在过去,肯定得蹲监狱。”省司法厅负责人介绍,浙江省是全国首批社区矫正试点省份,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该判缓刑的决不判实刑。目前全省4.4万在册社区矫正人员中,外省籍的占了一半以上。

      为防止有钱人、有权人违法出监,浙江省公检法司共同出台指导意见,以制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实行五个一律:收案后一律公示,裁定决定前一律公示,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今年以来,开展对职务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专项执法检查,共督促55人收监执行。

      “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浙江是最高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试点地区。”省高院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开始,浙江法院逐步实施网上办案,现在已实现每个案件的每个流程环节都在网上公开,当事人凭身份证号码和查询码,可上网查阅。每个庭审案件都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使公正可定格、可复制、可再现。至今年9月底,浙江法院累计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20余万篇,居全国法院之首。累计在互联网上公布“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54万条。

      2012年6月,浙江高院率先探索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试点成功后,在全省103家法院全面铺开。今年1月至9月,共完成5978件拍品网络司法拍卖,总成交额116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6亿元。现在,这一司法改革新举措已被全国不少省市区法院借鉴引用。

      目前,浙江共有8个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此基础上,省高院又与浙大共同研制开发国内首个“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作为独立第三方进行首次指数测评,被人们称之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浙江实践。

      为了方便普通老百姓打官司,浙江省所有法院都建立起诉讼服务中心,文化程度不高的群众只要在填空式诉状上签个字、按个手印即可立案。省法院和省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对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无一例外地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为其辩护,仅2013年一年,就有8019名被告人获得了免费刑事辩护,比例遥遥领先全国。

      八年来,浙江努力追求全民守法。以制度建设促进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以法治精神引领全民守法社会建设

      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重视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他强调指出,普法要突出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

      建设法治浙江八年来,浙江省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学法活动。8年来,浙江共举行有关法治、法律知识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浙江论坛11次。新一届浙江省政府第一次集体学习,就请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讲解如何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建设法治浙江八年来,浙江省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新高潮,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转化为人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为。

      “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山清水秀,一派政通人和景象。枫源村村委会主任骆根土说,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必须处处依法办事。由于坚持以民主推动法治建设,这一老典型焕发了新青春,近年来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村、民主法治村。

      武义县后陈村原先财务混乱、矛盾纠纷不断,村民自发选举产生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做法得到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鼓励和肯定。9年来,该村共对60余项累计两千余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实现了村级工程建设零矛盾、零投诉、零上访。

      学习推广“后陈经验”,浙江省所有村都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订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机构”。

      在567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的示范带领下,目前,浙江省95%的村已逐步实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适应新形势,浙江各地越来越多探索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法治指数、诉调对接、律师进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浙江探索创造的这些社会治理新方法无不带有明显的法治化特征。

      对公民合法权利,浙江省的做法是一尊重二保护三规范。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依法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浙江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第一批取消农业税;第一批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第一批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高居全国之首;第一个实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现了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八年奋进,八年收获。八年来,在习近平指示精神指引下,浙江省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民有序参与政治,形成了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一路走来,浙江省干部群众对法治情笃意深,在采访中,他们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法治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是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必须高举建设法治浙江大旗。

      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就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制定“路线图”。浙江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表示,四中全会将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事业开启历史新时代,浙江省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乘大会东风,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谱写法治浙江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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